法律问答

法律规定了诉讼离婚中的财产是否可以保全

起诉离婚
2023-09-06 16: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第一,需要申请。
    第二,要有申请的理由。
    第三,要提供担保。
    离婚财产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案件中,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进行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离婚财产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或者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向法院申请对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措施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第一,需要提出申请。
    第二,要有申请的理由。
    第三,需要提供担保。
    离婚财产保全,是在离婚案件中,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为保障将来的生效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受到损害,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进行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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