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6 17: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如何赔偿的问题详情如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对车损进行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的,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方式及范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如下:
    1、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予以先行赔付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
    2、如有不足部分,再由第三者责任险在不超过其投保的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理赔项目有哪些
    1、死亡伤残赔偿,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是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限额是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限额是2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