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没房子可以办理独立户口吗?

2023-09-06 18:0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后无房可以单独设一个户口即分户。分户的条件及办理手续: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原因相关的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明 。(四)房主有拟分户人员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因此,离婚后虽然无房,但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户口可以独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想户口独立需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所以如果未婚无房户口是不能独立的。户口独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3、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立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立户口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户主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3、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夫妻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立户需满足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处;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并提供以下材料: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到民政局申请房屋明确的住址。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