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者生前给出去的钱能要回吗

遗产继承
2023-09-06 18: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前取出的钱算遗产。生前取出的钱,也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无论以怎样的形式存在,都属于遗产。包括现金、存款、房产等等,与取不取出来没多大关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生前给的钱不算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生前给的钱,是一种赠与行为,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给的是不动产,需要登记才能发生效力,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房屋依然是老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借钱的人死了,如果借款人有遗产的,则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