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死亡债务怎么处理,具体的法律规定

婚姻债务
2023-09-06 18: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1、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夫妻均死亡的,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夫妻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1、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夫妻均死亡的,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一、丈夫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1、丈夫死亡债务处理如下:
    (1)丈夫遗留的债务中有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负责偿还;
    (2)丈夫遗留的其他债务以其遗产进行产后,如遗产不足以偿还该债务的,不足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丈夫死亡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丈夫死亡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有:
    配偶、子女、父母。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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