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17年6月刚生完宝宝,8月单位说要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公司工作5年多了,工资是每月2300元,请问我要求赔偿多少是合理的呢?还有我们公司从来没发过采暖费和防暑降温费,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07 10:55: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享受防暑降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的防暑降温费,虽然是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支付的津贴,但是是在福利费项下列支,属于职工福利,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岗位享有防暑降温费的,在高温天气同岗位劳动者职工支付降温费的,工伤职工也应当享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写合同时一般不需要见证人或律师,法律没有签合同时需要律师或见证人的强制性要求;
    2、如果签署合同时,有见证人或律师也是可以的,并无不利影响,可以由上述人员对合同签署等情况进行证明。
    3、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4、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对合同进行公证和见证时,一般都要求合同当事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书,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进行“第二次审查”,这样,善意第三人(相对人)可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来了解自身无法获悉的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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