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名称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07 00: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名称变更是不需要重签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为姓名或者是名称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公司名称变更之后不是必须要重签合同。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为名称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应当及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1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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