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办理失业登记,从那里办理?

社会保险
2023-09-07 01:28:05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失业证的办法:失业人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等机构去申请失业证;经审核后,如果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证的要求的,依法为其登记失业,并发放失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失业证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且要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出具证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以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手续时,应按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二、稳步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
    【(三)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办法,对新发放和换发的对象范围、具体程序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稳步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各地原有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四)从2011年1月1日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以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手续时,应按《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各地原有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的人员,应将原有证件上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与失业状况信息和享受政策情况信息转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还要将其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证件编号标注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他记载事项”中。
    【(五)《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定期审验制度,重点对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审验。定期审验的具体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失业证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且要到所厘社区居委会、单位出具证明。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四)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以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手续时,应按《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怎么办理失业登记,从那里办理?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怎么办理失业登记,从那里办理?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