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户口在农村老家,但是只有他一个人我们城镇户口能否迁回,已年满70

2023-09-07 0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法律分析:1、60岁以上没有住房单位的老人户口能否迁到儿女处,取决于儿女户口所在城市是否有相关的投靠政策?且需要征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2、60岁的老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依法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需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的,也可以在户口地或者女儿户口地缴纳保险。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书;(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5)其他相关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老人户口是可以迁到子女所在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可知,取得迁出地和迁入地,以及想迁入户口的户主同意后,就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所以老人可以将户口迁到子女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