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3-09-07 06: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没有工伤认定,是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即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未经工伤认定这一程序的,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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