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9-07 08: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有:
    1、在商品房交付使用起60日内,开发商需将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始登记。
    2、填好申请表与测绘表,提交资料,缴纳税费。新房产权证办理涉及费用有契税、印花税、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房产证办理的条件是:
    1、当事人应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
    2、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资料的审核查证;
    3、房屋管理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并发放房产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的手续是: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缴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