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几项: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
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
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
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