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7 09: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受害者因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以及误工费,致人死伤的相应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2、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的规定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各方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有以下规定:
    1、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
    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各方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