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白天多人入室打人致轻微伤还抢走耳环对方犯罪吗?

暴力伤害
2019-06-07 11:51: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好,报警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如果是轻伤或者以上,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第一,深夜入室如果没有获得房屋主人同意的,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入室者打伤房屋主人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如果伤情鉴定报告给出的意见是伤情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那么打人者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房屋主人的伤势达不到轻伤标准的,那么打人者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构成行政违法,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等处罚,同时被打的房屋主人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根据您的描述来看,房屋主人是软组织损伤,但是由于缺乏专门的医疗知识,我们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轻伤,医院的伤情报告中应该有所体现。如果医院的鉴定意见认为构成轻伤的,那么打人者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否则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第四,房屋主人也与入室者进行了还击,并且使得入室者也受到伤害,那么房屋主人的还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因为对案件事实不甚了解,仅仅凭借您这些简要的描述,我们不能武断地进行判断。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一把来说如果造成他人轻微商的,不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仍然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确定赔偿有关事宜的,则和解即可。如果不能够通过和解解决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