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如何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07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的,股东之间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来变更。如果不能协商的,若协议具有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股东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的,股东之间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来变更。如果不能协商的,若协议具有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股东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可与其他股东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如果该协议显失公平、有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者侵害国家、集体公共利益的,该协议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