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快2年了,当时没有分割住房公积金,现在可以要求分割吗。有年限管着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7 09: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对其进行分割,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账户没有可转让性,在分割时只能支付相应的对价,不可以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该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如果离婚时有一方隐瞒了住房公积金的钱,另一方离婚后发现的,还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要求再次分割。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的,离婚后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