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是
合同解除后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是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为补偿
违约金不足部分而向另一方支付的货币补偿形式。经济补偿在我国《劳动法》中也称为辞退补偿。相关法律称之为经济补偿法。自2008年1月1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发生了变化。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有两种计算方法
1、一般算法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当在一年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没有上限,没有上限;
2、特殊算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