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经济案件,目前已服刑5年,能否减刑,减几次,每次减多少?

减刑
2023-09-07 12: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期徒刑减刑最多可以减到一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假设判刑十五年,则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 最多减刑五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 犯罪分子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最多能减刑七年六个月。因为《刑法》规定,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