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包括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7 12: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材料如下: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3.5 评定书
    3.5.1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5.2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3.6 伤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 法律分析:需要材料如下: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1、伤残级别鉴定;
    2、后续治疗费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伤残级别鉴定主要需要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方面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