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款强制执行有效期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9-07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的强制执行时间如下:
    1、申请期间一般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执行期间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欠款的强制执行时间如下:
    1、申请期间一般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执行期间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欠款的强制执行时间应当是六个月,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出借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民事诉讼中对于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执行期间和申请期间。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为两年;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间为六个月,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