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呢,刑法上如何规定

诈骗
2023-09-07 12: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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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刑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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