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上说,孩子由男方抚养,直到独立生活,女方才向男方支付抚养费。现在孩子18岁了,上大学的时候,能不能要求女方支付一半的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3-09-07 12: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后小孩上大学费用支付到年满十八岁,父母没有强制抚养义务属于自愿。各个省份有的地方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仍然判决父母视情况给予尚在大学读书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费用。再次,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那么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主张一方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小孩抚养费原则上应支付到其18周岁,但是如果该作女在满了16周岁之后具有独立生活条件与能力的,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停止支付。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在孩子成年之后依然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在学习读书的,父母应当继续负担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一般情况下,男方支付的孩子抚养费就包括孩子的日常开支和学费。但是,如果男方支付的抚养费比较低,是可以协商增加一部分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