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开发商用地小区门外公共车位被商户占用出租违法吗?

业主维权
2023-09-07 13: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地面车位物业出租违法。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没有权出租。因为根据关于物权问题的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未经授权无权单独出租。
    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向哪投诉
    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罢免物业公司。如果小区车主和物业协商无果,那么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超过20%的业主都支持更换物业,那么委员会作出的决策才有法律效应。也可以向城管局物业科投诉。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城管局物业科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不过这个方法不如业主委员会有效,很有可能治标不治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 物业将公共区域划车位拿来出租违法不违法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这样就不违法。
    物业私自将车位出租向谁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小区地面车位物业出租,是违法的。 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体建筑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按照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住宅区建设一定数量的车位,规划部门是有明确规定的,开发商若不按规定建设停车位,其规划设计方案就不会得到批准。规划部门要求开发商建设停车位的目的,就是保证住宅小区内的居民车辆有地方停放,这些停车位是供住宅小区内的居民使用的。可见,住宅小区停车位具有规划性和专用性。即使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时,也无权因小区业主暂时无力购买或不需购买停车位而擅自将多余车位对外出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小区地面车位产权归属与谁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想收费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车位既然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不是一般的单独所有权。因为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的复合性产权。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