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员工在工作上班的时候,自己突发心脏病猝死,这个怎么赔偿,赔偿多少,算工伤嘛

工伤索赔
2023-09-07 13: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的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
    1、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六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配偶能领取职工生前工资的40%作为供养亲属抚恤金,死者生前无配偶的,其他亲属领取职工生前的30%工资作为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上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应当按照工伤的标准对其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上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应当按照工伤的标准对其进行赔偿。单位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并支付其他赔偿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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