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有哪些

股权转让
2023-09-07 14: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如下:
    1、就收购而言,应召开股东大会;
    2、就收购股权的重要事项,双方进行谈判;
    3、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批准后,对于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4、验资;
    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有:
    1、召开股东大会,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并达成股东决议;
    2、转让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
    3、经过政府核准部门核准和工商登记;
    4、领取新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
    2、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并达成股东决议;
    3、转让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
    4、经过政府核准部门核准和工商登记;
    5、领取新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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