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程序是:
1、召开股东大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
3、申请变更登记;
4、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