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9-07 14: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确定
  • 保证道路工程质量的措施有:严格材料的采购;加强现场检测;建立健全技术质量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坚持图纸会审制度;优选施工人员;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竣工的验收等。法律依据:保证道路工程质量的措施有:严格材料的采购;加强现场检测;建立健全技术质量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坚持图纸会审制度;优选施工人员;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竣工的验收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严格材料的采购;加强现场检测;建立健全技术质量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坚持图纸会审制度;优选施工人员;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竣工的验收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