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监护人可以放弃监护吗,法律怎样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9-07 15: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可以放弃监护权,除了在法定事由的情况丧失监护权外,在其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定监护人一般是不可以放弃监护权的,因为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力,也是法定义务,除了特殊的情况,监护权是不能放弃的,即使放弃了,依旧要履行监护义务,同时向父母这些法定监护人,也还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不可以主动放弃监护权。法律规定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有: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