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上如何规定起诉离婚开庭的程序

起诉离婚
2023-09-07 1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当事人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与庭审;
    (3)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相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起诉离婚开庭需要的其他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写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前往法院立案起诉;
    2、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开庭审理;
    4、审理结束后等候法院下达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起诉离婚开庭程序:
    1、庭审之前的准备阶段;书记员一般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读法庭的纪律;
    2、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的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证人不出席庭审,将由书记员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或者视听的证据,当庭宣读鉴定结果;
    3、法庭辩论阶段;
    4、判决法庭辩论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