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中国邮政工作,当临时工,正式员工有带薪休假,我没有,然后等我干完的时候想去结算工资,我干了28天,他一天工资没给我发让我回家等着,从一月18号开始,现在已经拖欠了三个多月,我该怎样去维权
-
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下列事项:是否超过了一年的
仲裁时效期间;维权的机关是否具有管辖权;劳动者是否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以及维权方式是否合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拖欠或扣发工资的,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临时工被拖欠工资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确切的支付时间;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找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