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人是不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

抵押担保
2023-09-07 23: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抵押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1、抵押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抵押人同时是保证人的,需要依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些方式不一定单独适用。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抵押人应该承担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抵押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通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得到保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1、须债权人请求。在主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条件成就时,债权人得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不提出请求的,视为保证人义务履行的条件不成就;请求应当:
    (1)债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请求;
    (2)在保证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请求;
    (3)请求履行的债务必须是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或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
    (4)请求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
    2、须保证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有效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具备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 法律分析:抵押人需要在自己的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超出自己承担责任范围的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抵押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抵押人同时是保证人的,需要依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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