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胁迫强奸杀人属于胁从犯,构成犯罪;行为人受胁迫身体完全丧失选择行动自由的可以认定为
不可抗力或者
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受人胁迫强奸杀人的,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八条
《刑法》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