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是哪里,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协议离婚
2023-09-08 02: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协议离婚有如下法律规定:
    (1)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协议离婚的条件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3)其他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对协议离婚手续作出了如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条件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其他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