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怎么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9-08 04: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欠条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只是对于债权债务纠纷而言,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未主张权利,此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有欠条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有欠条起诉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5、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是被借款人按时还款,欠条作废,被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欠条就是有效。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作废实质上是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期间可中断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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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是被借款人按时还款,欠条作废,被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欠条就是有效。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欠条作废实质上是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期间可中断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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