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2、申请发行。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