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赔偿
2023-09-08 08: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第六条 企业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等级允许承包的工程范围,自主做出经营决策,选择承包对象,确定承包方式。可以自主决定调整生产经营范围,跨行业、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能力的企业经过批准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企业对所承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予以优先安排。企业在实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时,有权要求在资金、材料供应等方面给予保证,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建设资金不足、物资供应短缺的工程,企业有权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调整施工进度,如由企业垫付资金,企业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 工期索赔的成立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法律依据:工期索赔的成立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