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8 08: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以下手续: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
    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当事人可以依照以下几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
    1、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2、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3、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4、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5、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如果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是因单位的原因导致终止的,单位一般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