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协议
离婚的情形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协议离婚,应当达成合意,对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