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履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抵押担保
2023-09-08 09: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代履行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代履行,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同时,其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第五十一条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代履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代履行的费用由被代为履行的人承担。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代履行的一般适用条件是什么
    代履行的一般适用条件如下:
    1、执行对象特定,只针对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该义务须可为他人代替履行;
    2、当事人不履行,只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方可实施代履行。如果当事人按期履行,则不得适用代履行;
    3、事先催告,行政机关必须事先催告。只有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才可以代履行;
    4、后果特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 代履行所使用的费用是依照成本的合理来确定,是当事人承担,不过法律有另外规定的除外,而由别人代替履行能够达到相同目的的,那么行政机关可代替履行或委托第三人代替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