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权利转让的特殊债权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8 09: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特殊债权分别有以下几种: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权利;可撤销的合同权利;内容不确定的合同权利;具有权利负担的合同权利;将来的合同债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特殊债权有:
    1、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权利。
    2、可撤销的合同权利。
    3、内容不确定的合同权利。
    4、作为权利质押的合同权利。
    5、将来的合同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特殊债权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形: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权利;可撤销的合同权利;内容不确定的合同权利;作为权利质押的合同权利;将来的合同债权;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