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分割继承有两种方式:
1、折价补偿,一般归居住用户所有,按各
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定价标准可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定价标准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
2、采用共有方法,分为共有和
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有,是指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不分份额,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份额享有权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不适合分割的遗产遗产,可以通过折价、适当补偿或共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