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商家,客户在我家订家具。我开订单,定金己收,但订单我未签字盖章,这单我不想做了,算违约吗?

2019-06-07 13:44: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你和商家约定的是否为法律上的“定金”,只有该定金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其次,你需要证明商家违约。第三,你约定的定金须不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建议先请律师向其下达律师函,如不奏效再及时诉讼。
    如需帮助,请来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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