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设立分公司需要怎么做,具体的法律规定

公司成立
2023-09-08 0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分公司需要采取以下做法:
    1、设立人应当自设立分公司的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材料;
    3、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4、总公司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流程是:
    1、自设立分公司的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材料;
    3、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4、总公司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规定有:
    1、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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