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迫写下借条该怎么办,法律有什么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9-08 09: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人胁迫之下写的欠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要是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并且行为人涉嫌了敲诈勒索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一,要报警,只要有报警记录就行,可以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在对方起诉要钱是可以主张说是被胁迫的,是无效的借条。
    被人胁迫之下写的欠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要是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同时,行为人涉嫌了敲诈勒索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 可以去当地法院起诉,主张欠条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如果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
    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经查确实存在被胁迫或者欺诈情形的,欠条无效,债权债务则不存在,个人因此可免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