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出了事故,保险拒赔有法律依据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8 10: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保险公司是否赔,按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改变车辆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作为保险人的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
    2、如果通知保险公司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尽到作为保险人的提示以及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改变车辆使用性质通知了保险公司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尽到作为保险人的提示以及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改变车辆使用性质通知了保险公司可以获得赔偿。根据法律依据:《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