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申请的程序包括:
1、提出申清。一般需要商标续展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等)。且需要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
2、商标局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