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欠别人十万元,她和她侄子在我女儿的婚礼上把礼金抢走四万六千元,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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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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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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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礼的目的性,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给付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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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