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不予立案多久可以申请复议,法律怎样规定

行政复议
2023-09-08 1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局不予立案申请复议应当在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申请的机关是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公安局应当立案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局不予立案的案子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并且只能由控告人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向原告立案的,公安机关应该要制作不立案的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原告。如果原告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拒不立案通知当天开始的七日内,向原来决定的公安机关案件审判庭提出书面的复议申请。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