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分居五年,男方是外省的,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

起诉离婚
2023-09-08 12: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异地起诉离婚的,是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需要被告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证。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被告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证。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和财产的证据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纠纷,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注销户籍的; 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的;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原告起诉离婚的,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可以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