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怎么掏钱最少

房屋产权
2023-09-08 12: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其中继承是最划算、最省钱的,但是继承必须发生在父母过世之后。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式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契税;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契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式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契税;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契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